(资料图)
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 年以上(含 1 年);
(二)具有合法的购买或者建造、大修、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者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,并且其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在 2 年以内;
(三)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信誉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;
(四)有可靠的担保;
(五)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必须有不低于 30%的首付款;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必须有不低于 40%的首付款;建造或者大修、翻建房屋的,必须有不低于 50%的自有资金;
(六)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,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。贷款额度1=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*缴存时间系数(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系数为1,连续缴存满三年系数为1)*倍数;贷款额度2=(借款申请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+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)×12×贷款申请年限×还贷能力系数。可贷额度为贷款额度1和贷款额度2中较低值扣除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尚未还清的债务总额。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。3.贷款记录及房产套数均在贷款核查范围内。
如您还有疑问,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712329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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